
| 首页 |
|
| 《江苏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工作程序》政策解读 | |
|
|
一、制定《江苏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工作程序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程序》)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? 2019年实施的新修订《药品管理法》取消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药品GMP)认证,但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》等提出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概念。2024年,为满足接受药品检查合作计划(PIC/S)模拟评估工作需要,国家药监局陆续印发一系列文件,明确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相关要求;2025年,国家层面对规范涉企检查又提出了新的要求。为此,亟需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工作程序,打造政策高地、规范检查活动,推动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。 二、制定《工作程序》的依据有哪些? 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》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《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关于实施新修订<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>有关事项的公告》《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》等。 三、《工作程序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? 《工作程序》主要内容包括正文和附件2个部分,其中正文分为6个章节共42条,附件为申请材料清单。 《工作程序》主要内容和特点包括: 1、结合国家局相关文件,细化依申请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要求,细分针对品种或针对车间生产线的具体情形,明确需对委托生产企业开展检查; 2、结合工作实际,明确依职责药品GMP符合性检查计划制定、实施,以及检查过程中和结束后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要求; 3、加强全过程管理,规定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各环节以及告知书管理等工作要求; 4、提出优先检查的工作要求,推动创新药等新产品上市,大力促进产业发展; 5、探索建立优化检查相关程序,在满足监管工作要求的前提下,依风险实现检查的简化、优化。 |
|
| 【关闭本页】 【打印本页】 |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本站由新葡的京集团35222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
邮编:210008 电话:025-83273610 地址: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
备案号: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:32010602010488 您是第位访问者
一、制定《江苏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工作程序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程序》)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?
2019年实施的新修订《药品管理法》取消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药品GMP)认证,但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》等提出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概念。2024年,为满足接受药品检查合作计划(PIC/S)模拟评估工作需要,国家药监局陆续印发一系列文件,明确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相关要求;2025年,国家层面对规范涉企检查又提出了新的要求。为此,亟需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工作程序,打造政策高地、规范检查活动,推动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制定《工作程序》的依据有哪些?
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》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《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关于实施新修订<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>有关事项的公告》《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》等。
三、《工作程序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?
《工作程序》主要内容包括正文和附件2个部分,其中正文分为6个章节共42条,附件为申请材料清单。
《工作程序》主要内容和特点包括:
1、结合国家局相关文件,细化依申请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要求,细分针对品种或针对车间生产线的具体情形,明确需对委托生产企业开展检查;
2、结合工作实际,明确依职责药品GMP符合性检查计划制定、实施,以及检查过程中和结束后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要求;
3、加强全过程管理,规定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各环节以及告知书管理等工作要求;
4、提出优先检查的工作要求,推动创新药等新产品上市,大力促进产业发展;
5、探索建立优化检查相关程序,在满足监管工作要求的前提下,依风险实现检查的简化、优化。
本站由新葡的京集团35222主办
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
邮编:210008
电话:025-83273610
地址:南京市鼓楼街5号
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
备案号:苏ICP备09039606号
苏公网安备:32010602010488